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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 楼阳生出席并讲话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22-07-31


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月30日在郑州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出席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孔昌生主持会议,副主任马懿、李亚、穆为民、徐济超、乔新江、李公乐和秘书长吉炳伟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河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审查批准了郑州、洛阳、安阳、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十二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楼阳生在讲话中指出,重建重振河南省科学院,是省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战略性举措,是河南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标志性工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为省科学院重建重振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各方面力量,确保省科学院重建重振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形成带动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一座最高峰。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是省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的一项重大成果,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开展创制性立法的一个成功案例。省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牢“省之要者”,认真总结这次立法实践,坚持和完善好的做法经验,紧紧围绕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法治对现代化河南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要强化结果导向,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立法机关,也对监督保障法律实施负有重要职责。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跟踪问效,聚焦条例确定的开创性举措、变革性实践、保障性制度,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让每一条规定、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实。紧盯省科学院新体制新机制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有关规定落地落实,确保改革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不断激发省科学院发展的活力动力。围绕推动政策落实,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工作,确保放权到位、服务到位。

三要围绕创新发展,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紧扣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决策和省委关于创建国家创新高地、重要人才中心的具体部署,聚焦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推动人大工作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把准地方立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紧密结合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多在“小快灵”上下功夫,不断从法规制度上抓关键、强弱项、填空白,努力以良法促进创新、保障创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把代表工作触角深入到科技创新最前沿,聚焦科技创新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并持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企业家、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等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围绕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破冰抢滩,贯通产学研用,聚焦“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迭代性技术、颠覆性技术协同攻关、勇攀科技高峰,让全社会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迸发。

省政府副省长何金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省监察委员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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